控股了,就真控制了公司?

雷士吴长江的罢免闹剧最近又成热闻。根据媒体报道,8月8日晚间,雷士照明发布公告称,董事会已通过决议罢免吴长江首席执行官一职,任命公司董事长王冬雷担任临时首席执行官。王冬雷是雷士照明第一大股东德豪润达的董事长,德豪润达持有雷士照明27.1%的股份。8月9日,吴长江和王冬雷传出斗殴事件,媒体转述现场人员描述:“我当时挡在门口,六七个人过来打我,还把门撞坏了。后来我被按在吴总办公室的沙发上,吴总也被控制住了,分别按住(吴长江)两个胳膊,抢走了包,要求把公章交出来。”

这活灵活现的情节,虽然看起来狗血,但却是非常真实地展现了一场公司内部的权力斗争。现实中,股东及管理层争夺对公司的控制权,闹到一地鸡毛并不罕见,暴力抢夺公章、营业执照乃至财务账簿的事情也比比皆是。

股东如何控制公司的问题,一直是大家非常关心的话题。京东刘强东控制董事会、谷歌AB股制度,这些控制公司的做法,看起来似乎都挺好。可是,在雷士照明的这件事里,德豪润达作为大股东相对控股了公司、掌控了董事会,都还需要暴力手段来夺取公章来看,让人不禁疑问:控股了,就真控制了公司?

一、控股股东为什么要抢公章?

控股了,还真不意味着你就控制了公司。控股权或者董事会控制权,是对公司的最终控制权,是以法律为保障的,可以最后通过法院来保护这种控制权。占着法定代表人的职位、拿着公章和营业执照,则是对公司实实在在的实际控制权。

如果你是公司绝对控股股东,董事会也占多数席位,但是法定代表人是别人担任的,公章、营业执照也在他手里。法定代表人决定公司要做某个业务,并且准备跟合作方签协议了。你觉得这不符合你设想的公司战略方向,但是法定代表人一意孤行。现在,你该怎么做?

你向法定代表人表示不满、坚决反对、强烈谴责、强烈抗议。跟外交场合下的结果差不多,对方很可能完全不理会。

你怒了,严正交涉,要求法定代表人交回公章。法定代表人也置之不理。

你决定釜底抽薪,自己挂失补办新公章。很可能你会碰壁,大部分情况下,挂失补办公章都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提出书面申请。法定代表人不配合,你就没辙。

你决定召开股东会、董事会,更换法定代表人,原法定代表人仍然不配合,没有公章和营业执照就办了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记。

你打算出最后一招了,向法院起诉要回公章。OK,打官司吧,打完一审再上诉,打完官司至少一年过去了。公司在这种情况下,运营大多都会瘫痪了,一年回来公司很可能已经黄了。

看到这个环节,你会发现,你已经快要忍不住去暴力抢夺公章了。恭喜你,又一出股东大战的狗血剧开始上演。

所以,无数的案例证明,即使是公司的控股股东,如果不掌握法定代表人的职位、不掌握公章和营业执照,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,只是常间接的,最后需要司法机关来保护。而法律程序的威慑,又有点不那么给力。

二、控制公司需要什么?

如果要实际控制公司,需要控制哪些东西?通常,控制法定代表人职位、掌握公章和营业执照是最基本的要求。掌握了这些,你才能及时地介入公司的经营和管理。

1、控制法定代表人的职位

古代皇帝经常说,朕即国家,皇上大笔一挥,就代表国家同意了。某种意义上,法定代表人这个职位,也跟皇帝差不多。法定代表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,直接代表公司对外行使职权,他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,视为公司行为,造成任何法律后果,都由公司承担。所以,通常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上代表公司签字,就和盖公司公章一样有法律效力了,就表示公司同意了。要控制公司,绕不开对法定代表人职位的控制。

2、掌握公章

公章,古称玉玺。盖上玉玺的谕令,视为皇上和国家的意志。盖上公章,也就视为公司同意文件的内容了。所以,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、公文、合同、介绍信、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,一般都会要求加盖公章。没有加盖公章的文件,业务合作对象、政府主管部门、法院,一般都不会认可文件有法律效力。

但是,目前的法律并没有规定公章应该归公司里的谁掌握。在大多数要求取回公章的诉讼中,法官一般会认为,公章的管理属于公司自治范畴,在公司章程或股东会未明确公章如何管理的情况下,人民法院不能确定由谁管理。只有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,或者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,确定了公章由哪一方持有,法院才会判决支持哪一方取回公章。

3、掌握营业执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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